我公司现对中冶天工开物中铁六局太原铁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 招标名称:中冶天工开物中铁六局太原铁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二、 招标编号: 201305-2025-开物-ZB02 。
三、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基本信息
管辖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4)晋01执5594号
执行申请人:天津开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被申请人: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二)案情简介
2022年6月,开物公司与太原铁建公司签订《太原公司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编号:WM-WZ-2022-06),约定为被告公司所属伍处建设施工项目采供钢材,暂定合同金额101058000元。开物公司按上述合同履约,分别为太原铁建平舒项目、地铁项目、太原地区西北二环十标项目、太原地区西北二环十一标项目、朔州至山阴联络线工程项目供货钢材。截至2022年9月,开物公司与太原铁建公司结算累计金额24267867.15元,太原铁建公司共计付款10500000元,尚欠材料款13767867.15元未予支付。
2024年5月开物公司起诉太原铁建公司至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法院针对双方采购合同、结算单据、逾期利息计算及双方往来函件组织质证,认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真实有效,并支持开物公司主张的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于2024年8月8日下发(2024)晋0107民初5840号民事判决书,太原铁建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太原铁建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开物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回款实为困难,故申请由资源丰富的社会律师团队协助执行款项。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未列入五矿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二)与中冶天工及开物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且律所与我公司无利益冲突;
(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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