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 3、12、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JT2025-YY015-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招标条件
大连地铁3、12、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项目(一标段)已由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84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连地铁13号线起自九里站,终至普兰店振兴街,全长43.152km。变电所采用分散供电方式,由供电局66kV变电所配出开关经AC10kV外网电缆向变电所进线端供电,包括车辆段66KV I段及供电局66kV变电所配出开关出线端至地铁10kV变电所进线端(车辆段66KVI段、控制中心I段、控制中心II段、十三里I段、二十里堡I段、西三十里(预留)I段、三十里堡I段、四十里(预留)I段、石河高铁I段、海洋大学I段、北海I段、长店堡I段、挂符桥I段、公交总站I段、三十四中I段、平安河(预留)I段、振兴路I段、车辆段I段、车辆段II段),共计1条66KV车辆段外网线路及18条10KV外网线路,车辆段66KV外网长度详见与电业局产权分界。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是否兼投:是;是否兼中:否。
标段招标范围:大连地铁3、12、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项目(一标段),工作内容为地铁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包括地铁13号线66kV、10kV外网电缆及10kV环网电缆的巡视、维护、维修、施工配合、故障(抢)修等所有项目及重大接待、演练、参与甲方的验收、接管等任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注:大连地铁3、12、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若兼投多个标段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兼投多个标段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某中标候选人在多个标段中均为预中标人,则按照标段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为相应标段的中标人,其他标段按综合得分排名及上述定标规则依序确定中标人。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与价格不变,双方商议同意后,可依据本招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两次。如因改造、大修、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具体以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1)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dlygcg.com)线上获取;供应商应在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供应商须采用最新版更正(澄清)文件(如有)用于制作响应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供应商未递交响应文件。
(2)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投标人信息(详情页面的投标人信息中选择意向标项并填写提交),未按规定录入的,将无法在线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投标人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已办理的汇信、天谷及辽宁CA的均可通用,无需重复办理。未办理过上述CA的投标人,须申请CA。
(4)平台使用费:按标段(分包)采购预算金额计算平台使用费。采购预算金额不足30万元的标段(分包),按单项目单标段单个供应商每次报名收费100元执行;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的标段(分包),按单项目单标段单个供应商每次报名收费300元执行。(说明:每家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前,须网银公对公缴纳平台使用费,该费用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与是否下载采购文件无关、与是否实际参与本项目无关,平台使用费支付后不予退还,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标段需按标段分别支付平台使用费,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用对公账户进行支付时,请及时与平台联系0411-65851265。
付款信息如下:
户名: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810024000001105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13222081005
备注:须明确备注项目编号及标段(包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http://www.dlygcg.com/)线上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6.3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登录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dlygcg.com/)处自行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本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等操作。
7.其他
7.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信息
监督部门: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法务部(审计部)
联系人:时工
联系电话:0411-8809039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桧柏路106号
联 系 人:张工、杜工
联系电话:0411-88090235/0234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自由路168号
联 系 人:彭工、田工
联系电话:0411-88095808
电子邮箱:891230255@qq.com
大连地铁 3、12、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JT2025-YY015-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招标条件
大连地铁3、12、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项目(二标段)已由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61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连地铁3号线正线起自大连站,终至金石滩,全长49.15km。沿线变电所采用分散供电方式,由供电局66kV变电所配出开关经AC10kV外网电缆向变电所进线端供电,包括:大连站Ⅰ段(东关线)、大连站Ⅱ段(云阳线)、香炉礁I段(香轨线)、金家街I段(红轨线)、泉水I段(泉水线)、后盐I段(后盐线)、大连湾I段(金湾线)、金马路Ⅰ段(金马甲线)、金马路Ⅱ段(金马乙线)、保税区I段(保税线)、双D港I段(高科线)、黄金区间I段(金石甲线)、金石滩I段(金石乙线),共13条10kV外网。各变电所之间采用环网相连接,共计15条环网线路。
大连地铁3号线支线自开发区,终至九里,全长14.288km。沿线变电所采用分散供电方式,由供电局66kV变电所配出开关经AC10kV外网电缆向变电所进线端供电,包括:开发区续建线I段(开轨线)、通世泰I段(拾岗线)、鸿玮澜山Ⅰ段(东轨甲线)、东山路I段(金轨线)、和平路I段(东轨乙线)、十九局I段(红轨线)、九里Ⅰ段(兴轨甲线)、九里Ⅱ段(广轻线)、九里车辆段Ⅱ段(兴轨乙线),共计9条10kV外网线路,其中电缆线路26.404公里,架空线路10.27公里。各变电所之间采用环网相连接,共计7条环网线路。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是否兼投:是;是否兼中:否。
标段招标范围:大连地铁3、12、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项目(二标段),工作内容为地铁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包括地铁3号线(包括正线及支线)10kV外网电缆及环网电缆的巡视、维护、维修、施工配合、故障(抢)修等所有项目及重大接待、演练、参与甲方的验收、接管等任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注:大连地铁3、12、13号线外线电缆维保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若兼投多个标段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兼投多个标段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某中标候选人在多个标段中均为预中标人,则按照标段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为相应标段的中标人,其他标段按综合得分排名及上述定标规则依序确定中标人。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与价格不变,双方商议同意后,可依据本招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两次。如因改造、大修、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4 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具体以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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