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QD92-XJ-2025-12
公司:
因 青岛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 青岛地铁9号线03工区项目部 拟采购一批干拌喷锚料(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 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备注 |
1 | 干拌喷锚料 | C25P6 | 立方米 | 5200 | 项目指定位置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过磅称重验收,根据试验室配合比容重换算方量。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1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9号线2标段03工区项目部指定工地。
8.1.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30 %货款, 6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60 %货款, 9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95 %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12 个月后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地铁快信、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供货方应配备满足需方需求的运输车辆,为保证质量,采购少量多次运输的方式要货(最小要货量4方)。供货方的车辆需提智慧工地一体化平台系统录入的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行驶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车辆保险单、年检验报告(每年一次)、维保记录(每两个月一次)、驾驶证、驾驶人照片(脖子以上照片200kb以上)、身份证等)。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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