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地铁瓷质绝缘子更换工程C包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TS1A240006)
发布时间:2024-03-08 10:55:50
一、招标条件
2024年北京地铁瓷质绝缘子更换工程C包 (招标项目编号: QTS1A240006 ) ,已由 无 批准 ( 无 ( 无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线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地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北京地铁10号线更换瓷质绝缘子2251个,15号线更换瓷质绝缘子801个,亦庄线更换瓷质绝缘子301个的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包括材料订货,原有绝缘支撑拆除,单伞瓷质绝缘子、双伞瓷质绝缘子、底座槽钢、六角螺栓、垫板等材料安装、调试测试,垃圾清运等工作的工程量。(施工区段及工程量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范围和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暂估金额: 3217818.34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地铁10号线、15号线、亦庄线
其它说明: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本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应商失信惩戒名单;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5)由于2024年北京地铁瓷质绝缘子更换工程范围涵盖北京地铁全路网线路多,施工地点较分散、施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委派单一施工单位在时限内完成施工难度较大,故分3个包开展招标工作,如中标单位同时中标北京地铁更换瓷质绝缘子项目A包、B包、C包中一个以上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其他未选择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3-08 17:00:00 - 2024-03-13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是
招标文件收费要求: 500元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29 1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无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无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线路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
联系人: 杨雪峰
联系电话: 62292661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地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车辆段
联系人: 何志远
联系电话: 13241333377
电子邮件: bjdtgcgl2022@163.com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01090843500120109101682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