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项目
(喷射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项目部已由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喷射混凝土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里程范围DK2+493.029~DK15+818.906,全长13.325km,包含:营城子站(含)-幸福村站(含)-前牧站(含)-东南山站(含)-周家沟站(含)-银杏大道(含)-辛萍街站(含)-辛寨子(含)-工业大学站(不含),共8站8区间的土建、全线正线轨道(不含出入段线)工程施工,沿线经过营城子镇、生态科技城、辛寨子高强度住宅区。与既有线路和规划线路换乘交叉面多,各接口管理工作艰巨;车站沿线相邻建(构)筑物的保护、加固、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改、交通疏解等,涉及的产权、管理单位多,施工干扰大(周边环境复杂,施工风险大)。线路平面示意详见图1-1。
图1-1 线路平面示意图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喷射混凝土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喷射混凝土,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喷射混凝土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如是外币,以公告当日人民币汇率换算)。
(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生产能力。
(3) 财务能力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的需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具有省部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与本次招标材料相关有效期内的CMA认证的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资质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国家大中型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轨道交通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同类物资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供货清单和签订时间为准)。
(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行政处罚;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http://www.gsxt.gov.cn/);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 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请于2024年04月10日时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15日08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整 ,招标人可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汇款时注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喷射混凝土采购标书款,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汇款后,付款凭证第一时间以电子形式发至招标人信息中的电子邮箱,电话联系招标联系人确定),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