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400775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市民中心站(2号线)物业区项目A19、A20、A21号商铺 |
起始日期 | 2024年04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与益田路交叉口东南角 |
面积/数量 | 151.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4年 | 免租期 | 0个月(如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上限不超过3个月(含)。)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3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单价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餐饮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方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在一年内(从报名之日起倒算)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 (5)承租方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未发生过法律诉讼、仲裁、合同纠纷及不良信用记录; (6)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需在承诺书中说明承租品牌,并承诺经营品牌及业态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承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提供承诺书) (1)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与出租方及其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出租方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或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 (3)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在内的项目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或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内的; (4)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一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各单位(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 5.该品牌在深圳门店数量10家以上。 6.该物业按现状交付,响应人(意向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签署《承诺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整版(https://www.gsxt.gov.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3、4、6承诺书;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2,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杨小姐;郭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26409104;0755-83881979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截至目前为止,招租物业未被政府部门列入拆迁计划或拆除范围,未设立抵押权,不存在被法院查封或其他导致房屋不能合法使用的情形。 2.招租物业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充分考虑给排水、排污、排烟、隔油、燃气、中央空调等设备的增设及电力增容等工作及费用,并需自行办理相关政府、物业等单位的手续。 3.该商铺管理服务费为50元/平方米/月。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第一个计租月的租金于房屋交付之前支付,其后于每月25日收取下一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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