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 2024年度机电设备及备件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 2024年度机电设备及备件采购项目(二次) ,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 2024年度机电设备及备件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 3条线路,建成投用里程78.2公里,共设车站60座,全部为地下站,并设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3座,停车场2座,地铁列车81列 。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 2024年度机电设备及备件采购项目(二次)(主要包括:便携式汽油机水泵、防火门、卷帘门电机、呼吸空气压缩机、塑料防汛挡水板等34项,301件/套;其中包括固定资产3项,共计9件/套),供货范围包括货物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全过程,其间包含各项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1号线、2号线、3号线物资库、地铁沿途各车站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 时间
接到招标方交货通知后 60日内。
2.7 质保期
货物的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不少于1年)。在质保期内如有零件损坏,投标方应免费更换,并自更换零件之日起对该零件保修1年,若产品原厂质保期超过1年,以原厂质保期为准。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货物和 服务。
3 . 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
3.3 业绩要求
投 标人 2019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机电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合同中如不体现金额,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或发票,金额以业主证明或发票中的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 .4.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 ,已办理其他省份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互认 (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
4.3 凡有意 参加 投标者, 请于 202 4 年 5 月 9 日 09:00至202 4 年 5 月 14 日 17:00(北京时间 ,下同)前,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 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如有) 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 202 4 年 5 月 30 日 10 时 0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 双盲及分散的评审方式。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应分别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须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 高新区 秦岭大街 116 号
联系 人:彭鹏
联系电话 : 0311-665211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 88号商业办公楼7层
联系人:姜树和、胡亚军
联系电话: 0311-80682006
账号: 04023062093010457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红旗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 0311- 80682006
电子邮件: zjazb20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 0311- 8068200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 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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