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铁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 (第二次)
澄清公告( 1 )
致各潜在投标人:
南昌地铁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新能源光伏招字 [2024] 第 001 号)现澄清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 招标控制价的取费标准按照《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执行,在规费中计取了工程排污费。各投标单位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原则》的取费标准进行报价,可计取工程排污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电子清标时,检查此规费 报红时,按不废标处理。项目办理结算时,工程排污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文件执行。
2.执行江西省《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的要求,自2024年1月20日起,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持证人获取新版电子证照时,应确认电子证照的使用有效期,使用有效期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范围内。超出使用有效期的新版电子证照无效,需重新下载新版电子证照,并再次确认使用有效期。外省单位按当地住建厅相关规定执行
3.友情提醒:各投标人,此次招标为电子评标,检查报价清单时会 对总价误差检查,清单五统一检查,评审材料检查,其他项目符合性检查,取费检查,计算错误检查,标书雷同性检查。另依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计取事项的通知》计取扬尘治理费用。建筑施工项目由于开展扬尘治理而导致按现行工程定额计价时出现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足的,按照《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基础上,可以分专业调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房屋建筑工程增加费率为 0.77%;市政建筑工程增加费率为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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