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编组维修招标公告书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项目电瓶车编组维修招标,设备需求项目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二公局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项目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瓶车编组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六工区项目包含三站三区间,分别为光华路站-复兴路站区间、复兴路站、复兴路站-十里铺西街站区间、十里铺西街站、十里铺西街站-东垣东路站区间、东垣东路站,3站3区间土建工程。
2.2招标编号:TLGS-ZB-2024-07-274
2.3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项 | 备注 |
1 | 石家庄地铁4号线六工区 | 电瓶车编组 | 列 | 4 | 电瓶车编组除锈、打磨、喷漆、维修保养、包含油品更换、配件更换、气路改造。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特种设备维保资质及维保经验的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维保能力,维保人员需由相应资质证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21-2023年的特种设备维保业绩。
3.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7 月 25 日至2024年 08 月 1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供应商门户http://114.255.239.58/PMS/)参与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