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盖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盖板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盖板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土建9标位于东丽区六经路以东、津塘二路以南,包含出入段和车辆段。出入段线长度约1.4km,地下段由东丽六经路站出发下穿盛泉道、七经路后转为U型槽出地面。车辆段规划用地面积约25万m2,南北向长约930m,东西方向长约330m。主要施工内容主要为明挖区间、U型槽、路基、桥涵、房建、钢结构厂房、站场及附属、室外动力照明、暖通、给排水、雨水、涵闸、燃气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经销商。供应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南昌分合同供应商及以上,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不接受其他代理商投标。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或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21.2022.2023三年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按照国标标准执行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2023)类似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或相应的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相关证明资料或权威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由投标人提供。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价)。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集团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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